中国假唱第一案宣判 罚款人民币5万

   去年9月在演唱会上假唱的歌手方梓媛和殷有璨,有关部门经调查后决定各罚人民币5万元,这是中国首例因假唱被罚的案例。2人对罚款额度大喊吃不消,希望当局能协助解决。   据报道,中国文艺演出时对嘴假唱的现象时有所闻,有关部门在2008年12月颁布假唱的禁令。   方梓媛和殷有璨这起假唱案由中国文化部重点督办,四川省公安厅也介入蒐证、2019电影节红毯确认当事人身分,最后由四川省文化厅调查取证,认定2人“以假唱欺骗观众的违规事实”,依法将全案移交成都市双流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处理。   专家鉴定后,认定2位歌手在演唱时,麦克风没有信号,“证实是用事先录好的歌曲代替现场演唱,属于假唱。”   方梓媛和殷有璨今年2月已经公开道歉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但2人向媒体叫屈,表示刚从学校毕业,没有任何收入,还是北漂一族 (从其他地方到北京生活但没有北京户口的人群),在北京生存都很困难,全靠父母资助。   面对5万罚款,2人都说缴不起,希望双流县当局能「打个欠条,争取在2年内,我们去拍戏、打工挣钱交完,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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