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生的电影
王姬资料图
称朋友程女士借走自己1300万元不还,女演员王姬将对方告上法院讨要欠款。记者昨日获悉,在北京市一中院的调解下,王姬与借款方程女士言和,后者将偿还给王姬近千万元的钱款。
据悉,程女士是香港居民。王姬诉称,她与程于2003年相识,此后程以经营困难、投资矿业及酒店为由向她提出借款请求。2011年1月,王姬与程女士等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王姬向程女士出借人民币1720万元,期限为一年,程女士按月分期还款,并约定若程女士未按期还款则应按当期应付未付金额的30%向王姬支付违约金。江西省三个商业单位为程女士提供担保。
王姬称,合同签订后,她依约向程女士支付了1720万元。程女士从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陆续还款670万元,剩余款项虽经催讨却拒不还款。故起诉要求程女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违约金、律师费共计1385万元,其他三被告就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过法院的调解,王姬与程女士共同确认,王姬借款总额为960万元,程女士负担王姬因本案所支付的律师费20万元人民币;上述欠款应在2013年5月前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