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笛音乐节要反思的,为什么不是当地极个别群众,百思不得其解

针对迷笛音乐节歌迷财物被盗一事,有媒体写了篇评论(如图所示),前半段说得好像也还是有些许道理,以窃拿代替偷,这无法改变偷窃的法律事实,只是伦理价值——保住正常人的脸面,这就胡扯了。

既然做出了偷窃的事,还有什么脸面可言,更何况脸面是自己挣的,不是别人给的。

该媒体举例高速路哄抢掉落的物资,偷承包户农作物等,认为这是极个别人员的行为,盲目扩大化进行地域黑,不可取,也不符合事实。

确实一竹竿打翻一船人的做法不可取,把一些无辜的群众牵扯起来,平白无故遭受了非议,也着实让人不舒服,应该予以批评。

但我们不应该对极个别人员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既然想要息事宁人,就得抓到问题的源头。

不问自取,非奸即盗。哄抢物资及盗取农作物的,只要有充足的证据,就得依法办事,谁也不例外,才能体现出公平公正。

就从这些案例中,又从哪里看到了当地的责任所在呢?

所以,对于该媒体给出的结论,迷笛音乐节要反思的不是当地群众,而是作为活动组织者的当地管理。

这实在是不敢苟同,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得出这样的结论来的。

不可否认的是,出了这一档子事,当地确实负有一定的责任,但真的不多。

当地作为组织者,维护整个活动正常运作,只要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又怎么会出现这事件呢?

因此,看似组织者办事不牢,实质是极个别人的偷盗行为,只是某些人或机构一直在混淆概念,拉偏架,误导了网友,包括地域黑这个极具争议的话题,才使得这事件越演越烈。

就整件事而言,有问题的绝对是当地极个别的村民,如果在劝导无效的情况下,不愿意退回偷窃的财物,那就正常行使法律途径,该捉的就捉,该蹲多少天的,一天也不能少。

就这样。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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