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诗诗(资料图)
姚笛(资料图)
因不满电视剧《对不起爱上你》的投资方,将原定在剧中担任女一号的女演员姚笛,变更为因出演“步步惊心”而一炮走红的刘诗诗,姚笛所属经纪公司将投资方告上法院,索赔420万元。
密云法院上午通报,该院已正式受理这起合同纠纷案。
80后青年女演员姚笛,曾参加“红楼梦中人”选秀活动,最终姚笛成为新版《红楼梦》中王熙凤的扮演者。2011年,姚笛凭借大热的家庭情感剧《裸婚时代》人气飙升。目前签约北京鑫宝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鑫宝源影视公司表示,刘波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聘请姚笛出演电视剧《对不起爱上你》,并与鑫宝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约定刘波传媒支付代理费420万元,款项分四笔随电视剧拍摄进程逐步支付。合同还同时约定,如超出5日未按约定支付,鑫宝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已收取费用。如果违约,应赔偿对方损失。
鑫宝源影视称,合同签订的同时,双方还就出演《对不起爱上你》一事签订了《聘用演员合同书》,将姚笛参加演出时间暂定为2013年1月5日至2013年3月31日。这项合同签订后,公司安排姚笛为该剧预留档电视剧我们都要好好的期并做了其他准备工作。
而刘波传媒公司并未按约定支付合同首付款,他们多次联系,对方均未予以回复。直至刘波传媒2013年1月9日开始拍摄该剧,也并未告知鑫宝源公司和姚笛,而剧中女一号的饰演者,已经由姚笛变更为刘诗诗。
鑫宝源公司认为刘波传媒违约,起诉要求终止双方的代理合同,同时赔偿其42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