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牧歌》:一个人生赢家支离破碎的美国梦

作为美国当代最重要的作家,菲利普罗斯的作品几乎获得了除诺贝尔之外的所有重要的文学大奖。他的作品带有强烈的批判性,批判的就是当代美国,其中最重要的作品就是表现越战后美国的“美国三部曲”,《我嫁给了一个共产党人》、《人性的污秽》以及《美国牧歌》。我曾经花了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把《人性的污秽》看完,又把电影看了。现在正在阅读的是《美国牧歌》,但相比于原著,电影肯定是更有画面感,也相对来说更容易理解一些,所以先把电影拿来看了。原著可以慢慢读。

《美国牧歌》,从表面意义上来看,这个名字展现的应该是优美与自然并存的世外桃源般的世界,但任何人都知道这样的世界是不可能存在的。就像《人性的污秽》里最后一幕场景一样,在悲剧发生之后,才留下一个苍茫而孤独的背影,在厚厚的冰层之上垂钓。《美国牧歌》依旧如此,故事的最后所留下的,依然是一个孤独的背影,一个一生都与自己的命运和家庭抗争的女孩,眼看着自己父亲的棺木——躺卧其中的父亲,用尽一生的时间跟不知道什么人在争夺自己的女儿,最终败下阵来。

《美国牧歌》的主人公“瑞典仔”西莫·黎沃夫是一名优秀的犹太青年,体育明星,只要他从事任何体育项目,都能够取得星光一般的成绩,耀眼非常。他并没有在体育这条路上走下去,而是参军加入投入二战,那时候已经是二战的末尾,他幸运地毫发未伤地回来,娶了获得“新泽西小姐”桂冠的朵恩,生了一个漂亮的女儿,不久之后还顺利继承了父亲的手套工厂,一个妥妥的人生赢家。

我曾经开玩笑似的问过一个朋友,所谓的“American Dream”究竟是“美国的梦”还是“美国人的梦”。朋友说,应该是“美国人的梦”,对此我深表赞同。在我所知的关于美国的观念里,社会向所有人敞开机会,一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成为人生赢家,这是典型的美国人的故事。当年威尔史密斯的《当幸福来敲门》便是最典型的美国梦的阐释。但如果真的细究,所谓的美国梦,人们追求的大抵还是一个表面光鲜的荣耀,其中主人公自己内在的辛酸和苦痛,恐怕也只有自己可以体会了。

电影延续了原著的叙事角度,以祖克曼的回忆的方式来讲述瑞典仔的故事。而在最开始,他是以一种无限憧憬的方式来描述瑞典仔的。瑞典仔多么年少有为,光芒四射,祖克曼作为瑞典仔的同龄人,最渴望的事情就是与瑞典仔成为朋友。瑞典仔无论是体育还是家庭抑或事业,多少年来都为祖克曼所羡慕,一直到他已经60多岁,来到一次同学聚会。在这次聚会上,他从瑞典仔的弟弟那里得知了他的去世,以及这个人生赢家的另一面。

前面叙述的瑞典仔的所有经历确实没问题,他继承了家业,有美丽的妻子和女儿,如果故事到这里就戛然而止,那简直就是羡煞所有人。但时间不会就此停止,故事也不会就此打住。这个在二战之后建立起来的家庭,要经历黑人人权运动,要经历越战,要经历千疮百孔之下蓬勃发展的美国社会。美国梦的背后,是整个社会似乎永远都无法解决的矛盾与冲突。

他们的女儿玛丽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之下长大的。小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口吃得要命。用心理咨询师的话来讲,就是她有一个当作“新泽西小姐”的美丽妈妈,这对她构成了巨大的压力。她知道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像妈妈那么漂亮,而她总想着怎么让爸爸更爱自己一点,而不是把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妈妈身上。甚至有一次,她还做出了不符合她年龄的举动,故意把衣服的背带放下来,让爸爸一定要用吻妈妈的方式吻她。爸爸并没有,而且很凶狠地教训了她。从这时起,她就表现出了桀骜不驯的性格特点。她最喜欢的就是跟老师对着干,老师问她的问题,她不仅不会回答,而且还会用更加奇怪的问题去反击,让老师下不来台。瑞典仔和妻子朵恩虽然也经常教育她,但似乎效果并不大,尤其是女儿本身就把妈妈当成了潜在的敌人。

如果事情仅仅是家庭内部的矛盾问题,可能还并不会有太大的问题,总会有办法可以解决。但他们偏偏生在了美国社会运动最激烈的时候。故事的爆发点在一次看电视时,新闻里突然出现了一名僧侣自焚的画面,一个人被一团大火包围被烧死的画面突然之间映入了玛丽的眼前,她崩溃了。她根本就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个人要烧死自己,不明白那些人究竟做了什么。

美国当代史我并不是特别了解,仅仅从教科书和影视作品中窥视过一些信息,但也大概明白,这个号称世界第一的大国自身内部并不和谐,甚至相当暴力。人们如何反对战争反对暴力呢?实际上只能用新的战争和子女的暴力。整个美国社会这像极了瑞典仔一家人,人生赢家的标签之下,潜藏着随时可能爆发的炸弹。这个炸弹就是女儿玛丽。

自她在电视上目睹自焚事件之后,她走上了一条反战之路,厌恶一切战争,关心起美国大大小小的政治运动,而且身体力行加入其中。她痛恨白人欺压黑人,说自己的父亲剥削黑人劳工,深信“把战争带回家乡”的信条,甚至还自制炸弹,炸毁了她家所在镇子上的邮局,邮局的老板也不幸被害。然后,玛丽开始了延续几乎一生的逃亡之路。而作为父亲的瑞典仔也不得不抛开一切,想要寻回自己的女儿。他始终坚信自己的女儿是无辜的,也用最大力量想要将女儿从不知道什么人什么观念里面夺回来。

女儿逃亡,不知所踪,妻子也陷入精神崩溃当中,最终住进了精神病院。从精神病院出来之后,她决定彻底与过去告别。她不再像丈夫一样费尽心力寻找女儿下落,她收了收心,给自己做了拉皮,学习艺术,甚至开始和别的男人调情(出轨)。而瑞典仔还是一如既往地在寻找女儿,即便妻子已经放弃了。面对锲而不舍的丈夫,朵恩只能跟他说: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了,该放弃了。

瑞典仔当然不会放弃,他怎么可能会丢下自己的女儿不管。无论是妻子还是弟弟,他们一再说的“let her go”(随她去吧),并不会真的让他放弃女儿。终于,他在一个破败不堪的地方,看到了已经面目全非的女儿。此时的女儿加入到了一个印度教的一个小分支,想要彻底净化自己,生活极其恶劣,而现在她已经不再口吃,可以自如地跟父亲对话了。她讲述了逃亡以来的所有故事,包括在逃亡芝加哥时被强奸的经历,可能她之所以会加入印度教,也是因为她自此之后认为自己被彻底玷污了吧。吃惊之余的父亲,忍着所有的伤痛,想要再次带女儿回去,女儿拒绝了,而且再也未露面,一直到瑞典仔的葬礼。那时所有人都已经老了,几乎没人再想起去找她。她出现在父亲的棺木之前,留下一个孤独的背影。无论她正面如何,在心里——她的心里和所有人的心里,早已经残缺不堪。

瑞典仔依然还是守住了他的美国梦的,如果美国梦指的是中产阶级的生活条件,但他的美国梦也是被摔得粉碎的,分崩离析的家庭引不来他对自己人生的任何骄傲。他的一生,往大了说,是象征着美国梦破碎的一生,往小了说,是他拼尽全力与命运争夺女儿的失败一生。他的命运并非个例,用一位豆瓣网友的说法,他是美国精神史的病理切片。美国梦病了,美国人病了。

其实病的不仅仅是美国梦和美国人,而是整个世界,以及整个世界对待人生的方式。诚如电影和原著的名字“美国牧歌”,人们想要追求的是田园牧歌,但在追求的过程中伤痕累累。瑞典仔就是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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