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拐,11年只洗3次澡过年才吃上一顿肉,网友评价:活该

引言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德经·第七十三章》

我国古时候交通闭塞,在民间有这西班牙电影海市蜃楼样一类人,他们专干见不得人的拐卖人口的勾当,这类行径有一个专属名词叫做“略买”,指将一般的贫民或者其子女拐出来再卖出去,或者直接用计谋骗走。在《史记》中就过多处记载。唐朝时期对于这种专门的人口贩子称为“牙婆”,《唐律疏议》明确规定:“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各朝各代对于拐卖人口的行径都有着较重的刑罚。

无论是在什么年代,将人骗走都会对这家人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所以从来抓住拐卖人口的人都会予以重刑,曾经就有一个女子被拐,她在被囚禁的11年期间只洗了3次澡,吃的东西十分粗糙,只有在过年时候才能吃上一顿肉,网友非但不同情她,反而评价她:活该,为什么这样说她?她到底做了什么?

人贩子古已有之,他们把我们最重要的亲人从身边抢走,干的是反人类的缺德事,任谁都对他们的行为嗤之以鼻,见之唾之,做这种事的人迟早有一天会遭报应。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们要讲的这个女性就遭了报应,她害人,也被人害;卖人,也被人卖。

这个人名叫彭洪菊。1992年重庆市古昌镇警方接到报案,一户人家里6岁的小女儿失踪了。警方迅速出警,经过多天排查之后,确定小女孩是被人贩子拐走了,经过长时间地不懈侦查,终于找到了这个犯罪团伙,以彭洪菊和她的丈夫为首,作案多年,终于落入法网。虽然警方将其丈夫缉拿归案,但可惜的是却让彭洪菊逃脱了,经过审讯,这个团伙交待,他们已经在当地拐了16个孩子和一个妇女,简直是罪恶滔天。

警方迅速释放出通缉令,在全国搜捕彭洪菊,但时隔多年一直没有找寻到她的下落,这个女人消失的无影无踪,没有露出丝毫马脚,虽然警方没有停止过追捕,但一直没收到什么线索,直到2004年发生了一件事情,让尘封已久的往事再次浮出水面。

一次,山西警方侦破了一起拐卖案件,却惊讶地发现,这名被拐妇女竟然是一名在逃通缉犯,而且就是那消失已久的彭洪菊,尘封的往事再次被提起,原来在1992年,彭洪菊听到风声,得知丈夫被捕,就迅速买了一张逃往北方的车票慌忙逃窜,因为当时的火车管理制度还不够严谨,彭洪菊顺利上了火车,在她上车以后,过不了多久就遇到了一个小伙子,这个小伙子热心地帮她搬行李,还和她闲话家常,两个人相谈甚欢,下车之后就互留了电话号码。

彭洪菊没有在意,没想到半年以后忽然接到这个小伙子的电话,对她嘘寒问暖,还在电话中说已经在山西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因为和她聊的来,觉得可以帮她一把,就想介绍她一起做。彭洪菊正愁没有经济来源,就接到这么一个电话,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她没有多想就前往山西。

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原来这个小伙子竟然也是一个贩卖人口之人,他巧舌如簧将彭洪菊骗到了山西,转而就把她卖给了太行山深处的一个放羊的老倌,以3500元的价格交易了出去,从此以后彭洪菊就被囚禁起来,虽然也尝试逃出去,但都被警惕的放羊倌抓了回去,把门窗锁死,还经常对她拳打脚踢。

警方者才得知,原来这么多年一直杳无音讯的人竟然被拐到了深山之中,如果不是11年之后警方破获了这起案件,彭洪菊的下半辈子可就要在深山老林度过余生了,而这11年以来她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一直受到非人的对待,期间只洗过3次澡,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上一点肉,这个生活可是相当凄惨了,由于长时间被非打即骂,她的身体和心灵也受到重创,精神越来越差,也没有机会跑出去,可以说是尝尽了被拐的苦头。

结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好在山西警方的侦查使她终于解脱,但根据她以往做过的犯罪之事,法院并不会对她法外开恩,被解救后不久,彭红菊就被押送回重庆,在那里接受法院的宣判,被判处死刑,这个结果让不少网友表示大快人心,说她活该,是咎由自取,回想起那些被她拐走的孩子,有网友表示她受到的痛苦完全是她的现世报,根本不算冤枉。这则时间也告诉我们,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对于这种作奸犯科之人我们要心存警惕,出门在外一定要紧紧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让孩子有片刻离开自己的视线,否则一旦被不轨之人盯上,那可是追悔莫及。

参考文献:

《德经·第七十三章》

《唐律疏议》

《清平山堂话本·曹伯明错勘赃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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