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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郑爽被前夫张恒实名举报其涉嫌偷税偷税,上了热搜。
他列举了很多郑爽的证据,据他透露郑爽在拍摄《倩女幽魂》的时候,收的片酬是1.6亿。
由于2018年国家已经出台了“限薪令”,因此郑爽的家人操作起了“阴阳合同”。
从明面上《倩女幽魂》与郑爽签订的片酬是4800万,进的是郑爽的口袋,这是“阳合同”。
而剩下的1.12亿,则直接以“增资”的形式,进郑爽实际控股的上海晶焰沙科技账户。
除了开公司签订阴阳合同,郑爽妈妈还指导张恒如何最低程度缴税,她称个人所得税要交百分之40,费用太高不划算。而签约艺人的形式,就只用交百分之20的税。
如此明目张胆地挑战法律底线,真的绝了。
而且看着聊天记录里一家人讨论触犯法律的事情就好像吃饭喝水那样简单,完全没觉得自己在干着违法的事,让人无法理解。这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愤怒,网友们都纷纷评论此事,希望国家能严查。
今天4月28日晚,据《北京日报》报道称,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于郑爽此事,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
不知道这波后,郑爽的下场会怎样呢?
上一位因为阴阳合同闹得满城风雨的范冰冰,至今还是复出无望,要论咖位,范冰冰那时可不小。
2018年6月初,范冰冰被举报“阴阳合同”涉税问题,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这还不是大头,税务机关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最后税务部门对她开出巨额罚单,范冰冰需要补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
不过,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没有构成犯罪,加上她态度良好缴税认罚,又是初犯,所以最后没被追究刑事责任。
范冰冰虽然“安然无恙”,但她的经纪人牟某广,因为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
虽说免去了牢狱之灾,但转眼三年过去,范冰冰一直在复出的边缘试探,也没有任何能东山再起的迹象。
代言多年的品牌被其他小花瓜分,作品《巴清传》遥遥祝无期,《她杀》和《355》一直喊着要上映但始终没有准信,《爵迹2》延期两年,成了网络大电影,而且关于她的戏份全删,海报上也没了名字和踪影。
为了保持存在感,范冰冰还是很积极去给行业内的活动站台,可曾经的舞台C位,红毯压轴,如今在活动只能坐冷板凳,甚至压轴红毯的直播都被一刀切掐掉。
流出的未修红毯照还被嘲“垮成大妈”,曾经“艳压”群芳的气势荡然无全。
想转战直播平台做带货,最初有传她直播时薪超过500万,几分钟就能拿下超千万销售额,没多久却被官媒黑字点名:劣迹艺人通过直播复出?必须封杀!
复出无望,大冬天只能在家猫冬。
但和刘晓庆相比,范冰冰已经是相当幸运了。
2002年,刘晓庆和她所办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来,偷逃税1458.3万元,加上滞纳金573.4万元,欠税2000万。
刘晓庆在缴纳税款后,于2003年8月16日被取保候审,中间被拘留了422天。她曾讲述自己的牢狱生活,洗了422天的凉水澡。
不过,刘晓庆最终未被起诉,但她妹夫靖军担任晓庆文化总经理的职务,以偷税罪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只是出狱之后的刘晓庆,不再是腰缠万贯的女明星和商人,还欠下了巨债。
年过半百的她在一年时间内接了8部电视剧,一部电影,一部话剧来还债。
哪怕是去给她不认识的女演员作配
当然,没有被彻底封杀,刘晓庆已经很知足了。
最后解释一下,为什么同样的偷税款案,范冰冰没事,刘晓庆却要坐牢呢?
简单来说,这与刑法修正案有关。刘晓庆被查偷税发生在2002年,按那时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刘晓庆偷税的金额已经够定罪了。
而按新版《刑法修正案(七)》,范冰冰补缴了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受行政处罚,就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了。除非五年内她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余罪改编的机关给予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
从两位前辈的经历看来,郑爽和范冰冰的情况更相似,只要认罚,就能避免牢狱之灾,但如果身边的人像范冰冰经纪一样,涉嫌其他经济犯罪,就不好说了……
不知道郑爽接下来会怎样?大家支持希望郑爽被严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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