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见山,不绕弯子!
娱乐圈“限薪令”形同虚设!下面这份名单里有你喜欢的明星吗,这片酬太吓人了。原来,高片酬不是个别现象,而是行业的“常规操作”!
娱乐圈高片酬现象由来已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我倒是不羡慕别人拿这么高的片余罪第二季旋风影院酬!说白了,就是拿十个亿与普通老百姓也没有关系!这钱不给明星也不会给你我!
但是高片酬带来的几个负面问题必须解决!
第一,高片酬却不能带来高质量的作品,一部投资5个亿的电影或者电视剧,最后花在制造本身的钱却不到5000万!也就是十分之一。高投资,低质量已经是常态了。
第二,高片酬带来的偷税漏税和阴阳合同愈演愈烈,相信范冰冰“偷税漏税”风波大家不会忘记,但是又且只范冰冰一人呢,奈何名气越大“责任”也就越大,最后让范冰冰一人“背锅”。实际上大部分明星都参与了这次“活动”!
第三,高片酬分配不均,不患穷而患不均,通常情况下 一个人拿掉90%的片酬。这也是大家为何对高片酬如此不满的最主要原因。
既然这种高片酬的现象屡禁不止,我来单干吧,提供一套方案,仅供参考!
市场经济下,如果一刀切也不合适,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不收“奢侈税”。在欧美,这种税收不仅针对明星,而且适用于富豪,值得借鉴。比如,只是比如:
片酬超过1000万,收50%的奢侈税!
片酬超过2000万,收60%的奢侈税!
片酬超过3000万,收70%的奢侈税!
片酬超过4000万以上,收80%的奢侈税!
以此类推,酌情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