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凯很帅,少年感真的满满,到现在我还感觉他刚成年,很喜欢他,记得开始和朋友讨论他们,和同学中的行星饭探讨为什么吵架,学着跟人安利三只,被人说是TAOFEN男孩,会很难受委屈。家里的电脑终于让我玩的时候,我开始学《三生有幸》,还翻到了他翻唱的《红玫瑰》,这首歌我到现在依旧很喜欢。后来他有了第一张个人歌曲《树读》,上架的第一天就开始循环播放。我爸还问我:天天听,不腻吗?换一个,我当时特别开心的说听不腻,我不换。
那时候,我家里都知道我有喜欢的明星叫TFBOYS,是三个帅气的男孩组合。他们站上春晚时,我会很骄傲的跟我家人说,这是我喜欢的组合,我买不起演唱会门票,可他们每年的线上演唱会我从未落下,在电脑上挤不进去时委屈的想哭。有一次他的生日会我在学校上课。到了生日会开始的点,我整个的心都飞走了,放学赶紧回家,只为了不想错过。(还记得他们刚换队标时,我的本子上都是新的标志),记得18年演唱会的时候,他们头上带着闪闪的亮片,弹幕上闪过的有激光笔在照他们。
我当时怕的,可我想到了不一定是,那是我第一次控评。我猜到了可能是在那前一段时间忘了是谁被激光笔照,然后有心之人想借那事带节奏,意图抹黑。我赶忙去超话看,果然有很多人都在骂激光笔,我在超话里挨个回复说,等官方回复。那是我第一次熬了那么久的夜,终于在两点多等到了他们的微博,报平安的微博,那时的我喜欢惨了他,也喜欢惨了这个团。印象特别深的,我的手机曾丢了一下午,找回来时被刷机了。
什么都没有了,我珍藏的照片都没了,那天晚上偷偷哭了好久。现在想想那可都是我的青春啊,我肆意生长,无畏的快乐。(前两天翻微博,翻到了我以前控评微博。想起了我当时自以为是的觉得自己是英雄,可中二),他是我一直以来的坚持,他细节中的温柔,他和源源,千玺在一起的欢笑,他是怎么细品都让人喜欢的不得了,也是让人心疼得不行的少年。如今我已经考大学了,没有了那时候那么热烈的心,疯狂打榜的心。
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三只在一起玩,我就是粉圈中所谓的团偏凯,我喜欢的少年,爱打游戏的少年。脱粉什么的怎么会有呢,时间不会停,他的优秀也一直在涨,只会越来越喜欢。我们明星大侦探6季第十案要先让自己足够优秀,毕竟王俊凯是那么的优秀,我一直坚信,只要自己足够努力,足够优秀,尽量完美,总有一天能够偶遇,或者通过工作的机会接触到王俊凯,到了那一天,我坚信我是足够的自信,不过,我更希望我是通过工作的机会见到他,哈哈,名正言顺“见面”,不过这也许是白日梦,但它是一个美好愿景,我坚信,一起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