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96小时道歉”…知名女演员怒了

3月26日

女演员王鸥起诉

梵蜜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余罪小说林宇婧叛在第几章

网络侵权案

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

王鸥

据天眼查App显示

此次审理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

判决书显示

原告王鸥诉称:被告广东梵蜜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官方网站、天猫电铺、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多个官方认证的网络平台使用王鸥肖像对其“梵蜜琳”品牌进行商业宣传,侵害了王鸥的肖像权。

被告梵蜜琳公司辩称:涉案肖像是从案外第三方购买所得,涉案肖像的来源合法合规;被告使用原告肖像的范围较小,造成的影响有限,未给原告造成精神损害。且原告要求的经济损失数额过高,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本案裁判结果为:被告广东梵蜜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王鸥经济损失300000元,并在相关平台显著位置连续96小时刊登致歉声明等。

值得注意的是,王鸥为《乘风破浪的姐姐》第二季选手。《乘风破浪的姐姐》第一季节目独家冠名商为梵蜜琳,第二季中,金典取代梵蜜琳成为新一季的独家冠名商。

来源:界面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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