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物业引起业主公愤,业委会选聘新物业,老物业赖着不走,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业主包女士:作为入住7年的老业主,我是最有发言权的。物业是最贵的,服务是最差的。越来越脏,越来越乱,越来越差!对不对?群众业主:对!两块三一平的物业费,这个周边最贵的物业,楼盘价也是周边最贵的。
业主们列数了不少老物业公司价值两块三一个平米的服务标准!
业主包女士:我们都被电梯困过,没有人第一时间来给我们维护,墙面渗了水物业不处理,我们反映问题永远都是我先登记下来回复。然后就没有下文了。半夜两三点安排他们人员,挨家挨户给我们贴传单,还不敢承认,我们都有监控!
一旁的业主阮先生,则从安全问题上指出了老物业公司管理服务工作中的缺位。
业主阮先生:我自己的单元门口,我要找保安,咱们按00键可以呼叫中控室开门,再也呼不通了。物业告诉我们配件在路上,一年多了配件还没弄好。消防设施被掩盖了。
业主蔡先生:搬家公司把消防栓撞断了,物业罚了搬家公司钱后,物业就拿土把消防栓掩埋了!一年以后找到业委会才给恢复了。业委会不监督物业就不做。连消防栓设施都敢掩埋。
老物业的服务能力受到业主质疑。业主表示,早就着手新物业的筹备工作。
业委会委员:我们业委会全体投票,大部分人要解聘老物业,选取新物业。每一步都是按照《物业法》的正常程序,在社区街道的领导下一步一步的进行到现在。老物业就是不走,合约早就到期了,早就已经没有资格了。
小区业委会委员介绍,他们选聘新物业的流程都是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之下完成的,原本以为新老物业的交接工作会很顺利。没曾想老物业公司却在现在提出了异议。公告不承认业主的所有选举的决议,不合规不合法。
业委会委员:现在是新物业进场,我们也请了律师,现在就是老物业不签字。他们不签字就引起我们很多业主的不满,我们是业主,我们是主人,你是我们请来的管家,现在管家还要威胁主人了。
老物业经理:我们公司认为,在选举过程中程序违法,缺少一个必备的环节。在重新选聘物业公司之前,就选聘方式要开业主大会,现在是没有开这个业主大会,相关的这个材料,包括我们法务都是准备好的,我们签订的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
老物业表示坚持不退场,业主们则坚持新老物业交接工作必须今日完成,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仍在现场协调。
在这种情况下小区业委会该如何合法合规,依法有效解决纠纷呢?
我们了解,市政府曾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项目交接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规定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方参与物业交接,老物业赖着不走,最高罚款20万元。
律师:业委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解决这个问题可能需要几个途径,一是通过立法的形式,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
在这里提醒大家,我们业委会在选聘物业公司上,也应当合理合法,同时我们物业公司行业协会也应当加强对物业公司行业的自律建设,让大家诚信经营,不要给这个行业抹黑,大家需要这样来共同治理。我们也将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