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李荣浩新歌《要我怎么办》发布,这首歌一发出就上了热搜,因为整首歌歌词只包含了9个字,“呵呵 要我怎么办 哈哈”。
网友表示:“等到零点就听到了呵呵呵呵呵呵???”“下次如果是这样请放到白天发”……
李荣浩本人回应称,“呵呵和哈哈 这四个字 在这个年代包含了太多情绪 感觉说了很多 又好像什么都没说”。
暂且不谈论这首歌的创作心境和寓意,我们来谈谈,这首只有9个字歌词的歌曲,是否享有著作权保护呢?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关于音乐作品的定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也就是说,不管有没有歌词,只要是原创歌曲就享有著作权,像李荣浩这首《要我怎么办》虽然只有9个字,但是由其本人作词、作曲、编曲制作,具有独创性,已经符合音乐作品的构成要件,享有著作权保护。
音乐著作权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是自动产生的,在作品完成的那一刻起,著作权就已经产生,开始受著作权法保护。而著作权登记,是一个自愿的备案性质,一旦有著作权纠纷发生,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法律证物之一。
所以对于创作者来说,及时对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有利于后续开展各种方式的维权工作,也为维权成功降低了成本,有效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