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超“出轨”案判决 工作室:相信法律 谢谢大家

     2015年6月,若干博主接连发布关于“跑男出轨”的微博,事件矛头直指邓超。短时间内,相关内容被大量转载。随后,邓超委托其工作室在微博发布严正2018古装喜剧电影声明,称所谓“出轨”的相关言论纯属造谣诽谤,已严重扰乱邓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将严格追究相关博主的民事法律责任。   今天上午9时,邓超“出轨门”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据悉,此案开庭时,原告方邓超两名代理人早早赶至法庭,直至开庭时间,被告方都没有到庭。面对空无一人的被告席,法官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朝阳法院宣布审判结果,认定发布微博的被告夏学敏(@圈内老鬼)、雷善慧(@娱乐圈揭秘)、郑永煌(@圈贰爷)构成名誉侵权,判令连续三天在各自微博首页置顶发表声明,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3万元、3万元。宣判后,邓超一方明确表示不上诉。   随后,邓超工作室也通过微博对审判结果予以回应:“相信法律,谢谢大家。” 邓超工作室对审判结果予以回应 2015年6月邓超工作室严正声明 审理查明的事实    

电影影评唐人街电工作室法律邓超

有用 (5)

评论加载中...